关爱未成年成长 托起明天的太阳
类别:通知公告   发布时间:2021-08-23 05:35:42   浏览:2287 次 [返回]



未成年人代表着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,肩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。

未成年人由于其自身的生理、心理都不成熟,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,需要对他们进行特殊保护。

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,有助于未成年人维护自己在家庭、学校和社会中的合法权益,自觉抵制不良影响和不良行为,进行自我保护,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。


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,包括刑法、民法通则、婚姻法、教育法、义务教育法、残疾人权益保障法、未成年人保护法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体系。其中,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专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,能有效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       我国专门制定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,专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,有效制止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。

一、 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家庭保护、学校保护、社会保护、司法保护的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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